欺詐騙保!北京處理8家醫保違規醫療機構
新京報訊 據北京市醫療保障局消息,根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宣判李鵬輝騙保案《刑事裁定書》相關內容,經調查,涉李鵬輝案的8家醫療機構違反《北京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書》及醫療保障有關規定。為加強定點醫藥機構管理,維護醫療保險基金安全,根據《北京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書》相關條款及醫療保障有關規定,現將8家醫療機構違規情況及處理結果通報如下:
一、違規情況
依據法院判決書,經調查,北京市豐臺區五里店街道豐體時代社區衛生服務站、北京市豐臺區太平橋街道六里橋南里社區衛生服務站、北京市豐臺區馬家堡街道鎮國寺社區衛生服務站、北京市豐臺區盧溝橋街道望園社區衛生服務站、北京市豐臺區豐臺街道新華街社區衛生服務站、北京市豐臺區太平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北京市豐臺區馬家堡街道城南嘉園社區衛生服務站、北京市豐臺區盧溝橋街道靛廠新區社區衛生服務站8家醫療機構存在偽造、變造、隱匿、涂改、銷毀會計憑證等欺詐騙保行為。
二、協議處理
根據北京市豐臺區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提交的《關于北京市豐臺區五里店街道豐體時代社區衛生服務站等八家機構協議管理事宜的請示》中上述8家醫療機構存在的違規問題和處理意見,結合法院的判決結果,經研究,做出如下處理決定:
(一)依據《北京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書(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2024)(以下簡稱協議)第一百〇五條“乙方在當期或既往協議年度發生違規行為且性質惡劣,造成醫療保障基金重大損失或社會影響嚴重的,甲方應做出解除協議處理”,給予北京市豐臺區五里店街道豐體時代社區衛生服務站和北京市豐臺區太平橋街道六里橋南里社區衛生服務站2家醫療機構解除協議處理,解除時間自2024年11月30日生效。
請豐臺區醫療保障經辦機構通告上述2家醫療機構的違規問題和處理結果,對就醫的參保人員做好解釋工作,疏導參保人員分流至周邊定點醫療機構,保障參保人員的就醫需求。
(二)依據《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2號令)第四十三條“定點醫療機構在醫保協議中止超過180日仍未提出繼續履行醫保協議申請的,原則上醫保協議自動終止。”給予北京市豐臺區馬家堡街道鎮國寺社區衛生服務站、北京市豐臺區盧溝橋街道望園社區衛生服務站、北京市豐臺區豐臺街道新華街社區衛生服務站、北京市豐臺區太平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北京市豐臺區馬家堡街道城南嘉園社區衛生服務站、北京市豐臺區盧溝橋街道靛廠新區社區衛生服務站6家醫療機構解除恢復協議資格的處理,醫保協議終止。
北京市豐臺區五里店街道豐體時代社區衛生服務站等8家定點醫療機構的違規行為導致醫療保障基金損失,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破壞了定點醫療機構的形象。全市各定點醫療機構要引以為戒,嚴格執行醫療保障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醫療保障服務協議,珍惜定點醫療機構榮譽,杜絕違規行為的發生。各區醫療保障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定點醫藥機構的監督管理,確保為參保人員提供合理、規范的醫療服務。
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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